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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像又陷入無自信週期了,每到這個時候,就會覺得自己的作品像是不自量力還張開嘴傻笑的拙劣展示品......

 

看到一些相關討論,讀者有人如是想,認為作者錯字連篇就是不用心很想噓,要是有人提醒就會改,但是沒有人提醒就不會改,所以最後棄追......既然做的是文字工作,駕馭文字的人錯字多很可笑etc......

試問:一個作者有不少錯字就是代表他不重視自己的作品嗎?一名作者在他工作之餘寫文章娛樂自己娛樂大眾,在不收取酬勞也未成實體書,純網文的情形下,你有什麼權力要求這麼高呢?

對一部作品而言,駕馭文字是首重情節、人物設計,再來是手法,錯別字是最末,這沒有什麼好討論的吧?通篇都正確無錯別字行文的流水帳就能是好作品嗎?說不定又要有人出來說那可以叫做「作品」嗎這樣......

當作品變成商品時消費者當然可以抱怨,從錯字到情節到他是不是賺太多還有到作者人品通通都可以電,

但是當作品就單純在無償階段,屬於是一種分享的意味時,會不會需要調整一下評判作者的角度呢?

作者說穿了,那也只是一個人......

你好心提醒作者讓他改過來,他也會感謝你,這才是正面回饋吧?...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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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淮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